1VS1公會戰
團體公會戰
|
|
|
|||
|
|||
|
|||
1. |
每個公會第一次提出申請金額最少1億,提出後在申請期間可無限次數追加金額,各公會最高提出申請金額21億4748萬3647。
|
2. |
至申請時間截止前公會提出參戰金額排名前八名公會方可參戰。
|
3. |
非前八名公會於公會戰後系統會以郵件寄出方式,將申請的金額歸還98%給會長。
|
4. |
取消申請參戰之公會系統會以郵件寄出方式,將申請的金額歸還80%給會長。
|
5. |
申請公會戰之公會,在申請期間無法解散公會。
|
|
|
||
|
|
|
1. |
公會會長需參加。
|
2. |
參戰成員等級需30級以上(包含30級)。
|
3. |
參戰成員由公會會長指派,並於指派的成員中訂立一位關鍵人物,會長不得為關鍵人物。
|
4. |
在公會對戰裡公會會長扮演進攻角色而關鍵人物則扮演防禦角色。
|
5. |
一個公會的最大參戰成員為15個人。
|
6. |
一旦公會對戰開始,由公會會長選擇的前五位成員優先出列,其他角色則等對戰玩家死亡後補上,死亡之後的玩家將排在出戰名單最後一位。
|
1. |
一旦登入對戰區域,組隊和輔助技能都會被移除和取消。
|
2. |
對戰時間為15分鐘。
|
3. |
每一個角色有六次重生機會(七次戰鬥機會),六次重生用完就無法再進入對戰區域。
|
4. |
當玩家一死就會被傳送到觀戰區域,換等待區域的下一順位進場,等到輪到自己的順序,
可以再入場。 |
5. |
復活機會是隨著玩家被擊倒一次減一,登出或離開遊戲等同放棄,重生機會歸零,無法再
進入戰場比賽。 |
6. |
對戰中人物死亡馬上強制送至場外,輪下一順位人物進場,無法使用復活術。
|
7. |
對戰場地無法飛行或使用回卷。
|
8. |
對戰時可使用商城道具,例如:力量之石、無敵技能卷、敏銳捲軸…等,
但復活捲軸此區內失效。 |
17:00前
|
向NPC[公會戰指揮]芙蘭基提出申請。
|
17:00~18:00
|
公會戰申請參戰金額前8名公會可參加公會戰,
並由會長開始組織參戰成員,限時一小時(5-15名), 參戰成員需至第一分流準備。 |
18:00~18:07
|
參戰成員強制傳送至布拉里斯城,公會戰NPC前,
所有參戰成員7分內須進入戰場,逾時將不得參戰。 |
18:07~18:08
|
終止進入戰場,戰場內商人NPC消失,參戰成員強制
傳送至戰場中心準備(檢驗)時間60秒(進入戰場中心時, 需選擇戰場中4個出現點其中一點進入)。 |
18:08~18:38
|
公會戰正式開始(30分鐘)
|
18:38~18:39
|
公會戰結束,公會戰成績公佈。
|
18:39
|
所有人員傳送回布拉里斯。
|
1. |
17:00公會戰準備時間開始後,停止本週公會戰申請。
|
2. |
八組參戰成員進入公會戰場地後,將無法交易、組隊、加好友…等。
|
3. |
在對戰區域的玩家無法看到觀戰區域。
|
4. |
在觀戰區域準備進場的玩家無法看到同區域之玩家。
|
5. |
在觀戰區之玩家可以看到所有玩家角色。
|
條 件
|
優 先 順 序
|
取得最高的最終點數
|
1
|
剩餘重生機會次數較多者
|
2
|
平均等級較低的倖存角色
|
3
|
紅 利 點 數 條 件
|
額 外 點 數
|
打敗之前從未打敗過的角色
|
+ 1
|
公會會長打敗敵人角色
|
+ 1
|
打敗關鍵人物
|
+ 1
|
打敗重生值為3的角色
|
+ 1
|
每一個角色復活機會(戰後計算,1個復活機會+1點)
|
+ 1
|
超贊
期待
支持
很瞎
翻桌
懷疑